正义反腐网-《反腐廉政月刊》杂志社综合讯:(公民记者程敏报道)近日,媒体曝光南京一女子七年前被昆明警方错误登记为吸毒人员,李某不断投诉,但昆明警方拒不改正。媒体曝光引发关注后,昆明警方称已经删除记录。舆论质疑昆明警方行为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追责。

▲南京一女子七年前被昆明警方错误登记为吸毒人员,李某不断投诉,但昆明警方拒不改正。图为涉事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。(图片来源:视频截图)
7月19日,昆明市公安局就网传“一女子身份信息被吸毒人员冒用”一事在公众号“昆明警方发布”发布《警情通报》,确认冒用属实,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关联违法记录全部更正。
通报显示,自2015年起,李某慧(女,1962年3月生,江苏南京人)因吸毒先后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查获,其间冒用李某珠(女,1964年7月生,江苏南京人)身份接受处罚。2026年3月,李某珠赴昆明配合身份核实,经采集信息、调取证明材料及委托鉴定,确认身份被冒用。昆明市公安局表示,对存在的问题将切实整改,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
▲7月19日,昆明市公安局在公众号“昆明警方发布”发布《警情通报》(图片来源:公众号“昆明警方发布” / 截图)
据媒体报道,2019年,南京市民李女士和丈夫刘先生突然接到南京警方的电话,称云南方面通知李女士即将在昆明完成强制隔离戒毒,让家属去接人,夫妻二人立即赶到派出所核实,确认李女士从未吸毒,且人一直在南京。南京警方当场回复昆明方,李女士身份被冒用,对方当时答应立即更正。
2025年,李女士户籍所在社区和派出所再次找到她,称其有吸毒史。同时,社区警察告知李女士,2015年至2018年期间,冒充李女士的女子,先后多次被云南警方录入吸毒处罚信息,包括行政拘留及两年强制隔离戒毒。对此,李女士多次与昆明方面沟通,并无回应。随后,李女士通过12389热线举报,昆明方面让其带着身份证去核实。
2026年3月,李女士亲赴昆明配合录入指纹、血样等信息比对,5月底又配合提供笔迹鉴定,但6月查询时发现,名下大部分吸毒记录仍未从全国禁毒平台删除。
7月2日,昆明黑林铺派出所称,李女士3月上门反映后,由他们上传的行政拘留记录已删除;而矣六派出所警察则称,强制隔离戒毒记录删除程序更复杂,需准备十多项材料,争取7月底前删除完毕。
网友评论称,“细思极恐啊,这假李女士能在云南多次被抓又多次录入,当地尿检、笔录、指纹全是摆设?所以到底是哪个环节在造假? 这么‘删不掉’确实很诡异”、“7年不解决,上了热搜有了舆论才解决”、“一拖就是7年。直到媒体介入,昆明警方一天之内把记录清干净了”、“黑的没边了”。
值得关注的是,李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。
7月7日,浙江电视台《1818黄金眼》报道了宁波居民庞女士的遭遇,2019年,庞女士去杭州出差,入住酒店没多久,警察找上门,说她名下有吸毒记录,她说自己没有吸过毒,但看到警方系统中是她的名字,身份证号也是她的,她跟着警察去了九堡派出所验尿,结果显示她没有吸毒,她就问警察这个记录是哪里来的,警察告诉她,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派出所。
她回到宁波后报了案,和广东警方取得了联系,随后,她把笔录、生物样本等寄到了广州警方,2020年3月份,广州警方回复她,已经给她弄好了,这个案子跟她没关系了。
但是,当时她申请滴滴车主,被驳回,庞女士告诉记者,直到今天,她的网约车车主评审依旧无法通过,平台显示“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违法犯罪记录”。
从2019年到现在,这7年里一直在跟当地警方沟通,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。
一个网友在评论区爆料,“十几年前,我家一个亲戚身份证丢了,后来说她吸毒。然后去派出所查了,说是四川一个女的冒用了她的身份证,那个女的也在坐牢。当时我亲戚还跑了一趟四川那个监狱开了证明,后来才改过来”。
网友批评警方不负责任,并呼吁追责,“一个明显的冒用错误拖了7年,当事人生活受限的相关损失谁来承担?”“太可恶了,对受害人影响太大了”、“先不说精神赔偿了,只是来来回回这些车费、住宿开支,涉事警方是不是该赔偿?”“如果一句‘已更正’就能翻篇,那代价就太低了。不问责不赔偿说不过去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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